质监局窗口多措并举 确保国家免征小微企业证费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 2012-02-14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120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自河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转发的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工本费收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为确保国家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市质监局窗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及时将 "通知" 在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并在大厅填单台和窗口柜台的醒目位置放置 "通知" 宣传架,做好宣传公示工作;2、通知中介机构有关办事人员,向他们集中讲解了国家免征小型微型企业证费的政策,让他们在办理业务时提醒企业提供有关认定材料,确保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3、业务受理人员在受理过程中及时将国家政策告知企业,并在窗口准备了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方便企业填写。截至目前,共为 "邢台韵洁贸易中心" 等40余家小微企业进行了认定,减免了代码证书工本费18元/证,受到小微企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