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2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856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信都区教育局、襄都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2号)和《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邢教基〔2021〕34)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录取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是学生中考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试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2021年邢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招生范围

(一)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市区(含信都区、襄都区、开发区,以下同)范围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违规跨范围招收的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

(二)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南宫中学继续试行自主招生改革,招生计划的5%面向全市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学校要结合实际提前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按学生中考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邢台精英中学继续举办“新高考实验班”,各招收2个班,100名学生,共300人,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新高考实验班”招生名额根据各县市区及市区参加中考人数分配(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邢台精英中学“新高考实验班”收费标准与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相同。

(四)邢台市大成中学、邢台市追光中学、邢台龙岗实验学校三所民办学校要提前制定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按计划实行自主招生。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方式

2021年信都区、襄都区、开发区考生报考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含邢台市浆水中学、邢台市会宁中学,以下同),均采用远程网上方式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在2021年7月4日8:00至7月6日18:00之间登录“邢台市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xtjyks.com)“中考志愿填报”栏目,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按本人升学意愿、中考成绩和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可以变更志愿,超过规定时间,考生将无法填报或变更志愿。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将无法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视为自动放弃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就读资格,市区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接收其就读。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后只能报考职业高中和中专学校,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否则无法注册学籍

志愿填报要求及说明

1.“新高考实验班”: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邢台精英中学举办的“新高考实验班”,全市所有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中考成绩填报相应志愿,考生只能在以上3所学校中选择填报其中1所学校志愿,填报2所以上学校志愿的将被视为无效志愿,该批次不能被录取

2.第一批: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邢台精英中学(在邢台市区招收的100名统招生,收费标准与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相同设置统招生平行志愿和名额分配生志愿。(1)统招生志愿填报。填报统招生平行志愿时,考生可从以上3所学校中最多选择2所学校填报志愿。(2)名额分配生志愿填报。填报名额分配生志愿时,只能在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志愿。

录取时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名额分配生。邢台市第一中学和邢台市第二中学的名额分配生数为今年学校招生计划(不含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的80%(名额分配生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3 

3.第二批:邢台太行中学、邢台开元中学、邢台精英中学。设置2个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选择填报其中2所学校志愿。该批次3所学校均为民办学校,其中,邢台太行中学收费标准为7500元/生·学期,住宿费500元/生·学期;邢台市开元中学收费标准为5850元/生·学期,住宿费500元/生·学期;邢台精英中学收费标准为10400元/生·学期(含住宿费)。

4.第三批:邢台市第五中学、邢台市第十九中学、邢台市第三中学、邢台市浆水中学、邢台市会宁中学。设置4个平行志愿,考生从5所学校中最多可选择填报其中4所学校志愿

5.第四批邢台市第七中学、邢台市第八中学、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六中学设置4个平行志愿,考生填报4所学校志愿。

以上各批次之间录取互不影响。

录取

(一)录取方法

录取工作按照“新高考实验班”、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顺序进行。

1.“新高考实验班”: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及市区中考成绩、招生计划数划定每个县市区及市区统招生理论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县市区及市区分别录取。在划定的理论录取分数线内没完成招生计划的,最低可下降50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下降50分后仍未完成计划的,不再补录。剩余指标调整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2.第一批: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邢台精英中学(在邢台市区招收的100名统招生)。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各高中学校统招生分数线,按平行志愿先录取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邢台精英中学的统招生,然后按照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为名额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学校录取名额分配生。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额分配生指标,市教育局将调整为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集中使用,按照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3.第二批:邢台太行中学、邢台开元中学、邢台精英中学。2个平行志愿按照“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进行录取。

4.第三批:邢台市第五中学、邢台市第十九中学、邢台市第三中学、邢台市浆水中学、邢台市会宁中学。4个平行志愿按照“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进行录取。

5.第四批:邢台市第七中学、邢台市第八中学、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六中学4个平行志愿按照“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进行录取。

六、报到

 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领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书面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将本学校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显要位置公布,便于学生查看。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要在市教育局下发录取名单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新生报到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将新生报到情况(包括已报到学生名单、未报到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七、有关要求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宣传,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校讯通、微信、校刊形式及时将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录取程序等进行详细宣传、解读。《邢台市教育局致2021年市区中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要发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学生家长,让学生明白,家长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正确引导、科学指导广大考生和家长理性选择到适合个人成长和终身发展的学校就读,并按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各普通高中发布招生信息要做到实事求是,言之有据,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欺诈考生。严禁宣传、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对未经审核,擅自发布的招生信息,存在违规失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之间借对方名义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帮扶”“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录取的学生名单审核、注册新生学籍办理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招生政策,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将加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关责任;对学校给予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性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处理。凡是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普通高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给予警告,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附件12021市区高中录取批次和招生计划,附件22021新高考实验班分配名额,附件32021市一中、二中名额分配生各校指标 

 

                              邢台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