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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窗口落实具体措施推进生态发展
发布时间: 2012-04-24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11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还邢台青山绿水 走生态发展之路" 的发展战略,我委窗口按照委统一安排部署,自2012年4月25日对以下三类项目实行限批制度。一是一律不再审批新建矿山项目;二是不再审批开采岩溶水工业项目;三是一律不再审批污染大气环境化工类项目。并对我委办理的即将到期或不到期矿山企业有关证件,不得擅自补办新证和延期相关手续。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研究意见,谁审批追究谁的责任。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我市水生态修复,实现百泉复涌计划目标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