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供销合作社关于积极推进市社直属企业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08-09-1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1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多年来,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发展壮大,在服务 "三农" 、服务经济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传统的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企业经营困难越来越大。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冀发〔2005〕35号),为加快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把企业做大做强,必须深化供销社企业改革。鉴于供销社企业不同于国有商业企业和一般的集体企业的特殊性,结合我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的实际,提出如下改革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为目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理顺社企关系,实行社企分开,建立新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重组和优化企业资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和企业运行机制,使企业走上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发展为主题的原则。通过改革企业体制和建立新型运营机制,使企业摆脱困境、扭亏增盈,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快发展步伐。
(二)坚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股份制改造、招商引资、开放办社等多种形式,深化企业改革。对专营商品经营企业,实行全资或控股;对为 "三农" 服务的重点企业,实行控股或参股;对其它一般企业,可参股或整体退出;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
(三)坚持 "两置换" 、 "三衔接" 的原则。通过改制实现 "两置换" ,即通过资产置换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职工身份置换实现职工身份社会化; "三衔接" ,即与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
(四)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引进项目和资金参与企业改革,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农民进入企业持股、控股经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扩大社会资本比重。
(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处理社有资产、经营者和职工三者关系,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严禁自卖自买社有资产,依法规范操作,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目标
(一)建立新型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34号文件精神,按照社企分开的原则,市供销社成立 "资产管理运营中心" ,该中心受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的委托,负责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和运营,行使社有资产的监管职能,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减值,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法》规定,在对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同时,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 "三项制度" 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
(三)职工妥善安置。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办法和多种渠道做好职工的安置工作,使广大职工得到妥善合理安置。
(四)利用1-2年的时间完成企业改革工作。对企业改制工作要统一组织,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分批进行,利用1-2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新型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完成企业改革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作为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对社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全权负责所属企业资产的处置和运营。
(二)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对不良资产处置、职工身份置换、富余人员安置、劳动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参照国企改革政策执行,税务处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利用土地统筹解决企业改制资金不足的问题。鉴于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整体负债率较高,改制资金缺口较大的实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把企业占用的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的收益(包括招、拍、挂公开出让后的所有收益)全部返还给市供销社,用于统筹解决职工安置、清偿债务,发展供销合作事业。该项资金作为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改制专项资金,由市供销社理事会拿出使用意见,市供销社资产管理运营中心集中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监督。
(四)降低企业改制成本。为降低改制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在办理改制企业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税务登记,土地登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水、电、通信过户,资产评估,审计,劳动合同签证等有关手续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给予减免。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经贸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对企业实施改革政策改造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实行减负的通知》(计价费〔1998〕1077号)执行。
(五)鉴于市供销社企业改制资金缺口较大,不足部分可由市政府调剂解决。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邢台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市发改委主任、市供销合作社主任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国资、规划、工商、国税、地税、人行、农行、法院、房管、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社,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制定社属企业的改革规划,帮助企业谋划改革方案,协调、指导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在改革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支持供销社企业的改制工作,把改制政策用足用活,促进市社直属企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市政府批转执行。
附:邢台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邢台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保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任树堂 市发改委主任
范经信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赵坤岭 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成 员:邢 利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淑珍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振英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金英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巩兆选 市国资委书记
王春峰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光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增科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张泽平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寿军 市房管局副局长
陈保利 市法院副院长
付先军 市人行副行长
王坤朝 市农行副行长
郝建国 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郝建国 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兼
副 主 任: 栾伯彬 市发改委体改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