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5-1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5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网吧及网络游戏市场秩序,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按照省文化厅等十四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文市发〔2007〕10号)文件要求,就我市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邢台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邢台市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增加市监察局、市卫生局、中国人民银行邢台支行、市新闻出版局、市综治办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本地实际调整,保持原有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
二、加大网吧检查执法力度。各县(市、区)要健全网吧检查执法制度,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严厉查处网吧违法经营行为。对2004年10月18日以来第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1.5万元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锁闭门窗经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1.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将工作中发现的黑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要求其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推诿、拖延或拒不执行的,经市级对口部门通报市通信管理部门,由市通信管理部门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
三、严格控制网吧总量。2007年,我市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县(市、区)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对违反规定新批网吧的,由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本通知发布之日前按照《条例》第11条规定已取得同意筹建批准文件的网吧,须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筹建工作,逾期不得向其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广泛开展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12318、12315、110、12355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充分发动和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财政部门要对网吧、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给予支持,保证所需市场举报奖励经费和日常管理经费。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网吧及网络游戏的管理抓紧抓好。对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市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和请示(电话:3265152)。
附:邢台市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邢台市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俊苓 邢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侯书根 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振国 邢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魏凤普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张宏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玉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武书堂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兰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三保 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清水 市卫生局副局长
付先军 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范建印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姜玉辰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涛明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崔向峰 共青团邢台市委员会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魏凤普(兼)
成 员:徐天杰 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科科长
王平周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管科科长
姚万豪 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