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08-09-18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6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为认真贯彻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 行动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 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确保重要会议、节假日期间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市政府决定开展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 行动。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和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确保省第七次党代会、第四季度和明年双节、两会和 "五一" 黄金周期间(约200天,简称 "双百日" )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承诺书签订原则、范围及重点
(一)原则
1、属地监管的原则。
2、市政府政字〔2005〕33号文件的规定。
3、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有关部门协助各县市区政府,督促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做好签订工作。
(二)范围及重点
1、重大危险源企业,包括贮罐区、库区、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尾矿库、重点消防单位等。
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重点是液氯、液氨等有毒气体的生产企业以及使用液氯、液氨数量较大且从事生产性活动的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列入重点消防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氧气、氢气、乙炔、煤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
烟花爆竹行业的重点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单位。
煤矿行业主要是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3万吨以上煤矿;省、市直属煤矿。
非煤矿山主要是地下开采矿山;露天开采金属矿山;采石场;尾矿库。
2、相关企事业单位。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省、市、县确定的大型商场、市场、宾馆、影剧院、网吧、娱乐场所、学校、医院、车站等。
旅游、建筑施工、民爆器材、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城管、粮食、文化、卫生、教育、通信、房管、供销等行业企事业单位。
3、各县(市、区)自行确认的重点企事业单位。
三、活动安排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 行动从2006年10月10日至2007年5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和承诺阶段(10月10日至11月5日)。
1、召开动员大会。在市、县、乡分别召开 "双百日" 承诺行动动员大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出席会议,按照管辖权限,签订承诺书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必须参加。全市动员大会在10月15日前召开;各县(市、区)以及市各行业、省部属企业动员大会在10月16日至20日前召开;乡镇在10月22日前召开。省将成立督导组,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参加市、县动员大会并讲话。我市也将成立督导组参加县及重点乡镇动员大会,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2、开展承诺书签订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发动,法人代表在签订承诺书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传此项活动的深远意义,当场在承诺书上签名,送交有关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和督导组参加会议。省、市、县督导组参加重点企业的签订仪式。全市承诺书力争在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有特殊情况的,也必须在11月5日前完成。此承诺书一式四份,企业负责人、单位、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各保存一份,驻市省部属企业、市属企业的承诺书由市安监局汇总后,上报省安监局备案一份。
全市统一制定了承诺书样本,各县(市、区)及有关行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承诺书进一步充实,突出行业特点,将《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内容要具体,既要突出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更要突出安全责任、安全奖惩,严禁违法违规生产。
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其主要负责人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要将省政府《暂行规定》印发给生产经营单位,保证企业负责人人手一册,集中时间学习和培训,确保把规定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取得良好效果。
(二)检查落实阶段(11月6日至2007年4月10日)。
活动开展期间,市安委办将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对各级各部门、重点单位承诺书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要对签订的承诺书登记建档,对生产经营单位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挂牌督办,并按照承诺书的内容严格实施处罚。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4月11日至5月20日)。
省、市安委办将在各级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考评,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为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全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戴占银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秋民、市安监局局长刘彦更、市安监局副局长姚克来担任,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动员、指导、督办工作,每月调度一次活动进展情况,对违反承诺的典型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将机构设置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双百日承诺" 行动,实行统一部署、部门负责。市、县政府对行动开展进行总体部署和统一督导,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组织实施;交通、建设、城管、林业、水务、粮食、文化、卫生、教育、通信、旅游、房管、供销等部门负责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实施;安监、煤炭部门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驻市省部属企业的组织实施;质监部门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和使用企业的组织实施。组织及落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级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承诺书签订的范围,按照时间要求,组织企事业单位抓紧签订和上报备案。
(三)广泛发动,营造声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宣传开展 "双百日承诺" 行动的重大意义和行动进展情况,特别要重点报道动员大会召开情况、督导组活动情况、首批企业签订承诺书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新动向等内容。电视台、报社要开辟 "双百日承诺" 行动专栏,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精心组织,全面推动。安全生产 "双百日承诺" 行动既是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要求,也是一项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全市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把 "双百日承诺" 行动和 "百日安全无重大事故" 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制定好工作方案,有条不紊的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使每一项工作都能做到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
(五)加强调度,信息畅通。自活动开展之日起,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信息上报工作,每天上报签订承诺书的企业数量、工作进度、重要情况、典型事例、违法案件等。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县、乡要加强督导,确保工作尽快全面展开。省、市将创建 "双百日承诺行动" 专刊,及时总结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六)总结经验,抓出成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注重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可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以点带面,积极推动,从而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利的通报批评。
各级各部门务必于2007年5月10日前对 "双百日承诺" 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向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汇报,便于全市总结表彰。
附:邢台市 "双百日承诺" 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邢台市 "双百日承诺" 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戴占银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
副组长: 王秋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彦更 市安监局局长
姚克来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孙兰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
刘云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爱莲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留双 市建设局局长
范永丰 市交通局局长
麻庆重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维杰 市工商局局长
张 军 市教育局局长
王仲青 市房管局局长
王义章 市水务局局长
戴书军 市旅游局局长
王占平 市商务局局长
刘振国 市文化局局长
卢现奎 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柳金钟 市林业局局长
朱军良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王留存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郝春玉 邢台日报社社长
赵坤岭 市供销社主任
阎沛忠 市粮食局局长
崔尽忠 市财政局局长
石怀瑞 市卫生局局长
张志峰 市城管局局长
徐兰芳 市交警支队队长
张迎山 市消防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姚克来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