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08年度市本级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办法
发布时间: 2008-10-07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5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为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稳定性,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各种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再就业,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1号)、《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7]51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8年度市本级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的对象
持本人有效《再就业优惠证》(即年审合格,以J00开头属市本级发放)的下岗失业人员中,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实现灵活就业,且已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了2008年度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 "4050" 人员,即2007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另一类是非 "4050" 人员,即男、女均未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以上年龄的下岗失业人员。
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的期限
本次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期限为2008年1-12月份,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实际缴费月数的计算以市劳动保障局金保系统截止2008年11月20日的交费记录为准)。持有2008年新办《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申报条件的,从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之月起享受,累计享受限期不得超过3年。
三、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的标准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 "4050" 人员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计算;非 "4050" 人员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照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1/2计算。参照我市去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确定2008年度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
一是 "4050" 人员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①以2007年省社平工资100%为基数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2007年省社平工资19911元×缴费比率20%÷12个月×补贴标准60%);②以2007年省社平工资60%为基数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2007年省社平工资19911元×缴费基数比率60%×缴费比率20%÷12个月×补贴标准60%)。
二是非 "4050" 人员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费额的40%给予补贴:①以2007年省社平工资100%为基数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3元(2007年省社平工资19911元×缴费比率20%÷12个月×补贴标准40%);②以2007年省社平工资60%为基数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2007年省社平工资19911元×缴费基数比率60%×缴费比率20%÷12个月×补贴标准40%)。
四、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时间安排
本次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时间安排为:自2008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开始缴费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8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开始缴费之日至2008年11月20日)为申报阶段。灵活就业人员要于11月20日前将2008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缴到规定帐户,并按规定要求向市就业服务局提出享受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申请。
第二阶段(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10日)为初审阶段。由市就业服务局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录入《河北省下岗失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申报补贴有关资料整理建档,测算所需补贴资金,向市再就业办公室提交2008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所需资金报告、系统数据及相关申报材料。
第三阶段(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20日)为复审阶段。由市再就业办公室进行系统复核,打印出《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并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原件的入库存放工作。同时,依据市就业服务局的报告按程序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将上报的相关申请补贴材料移交市财政部门。
第四阶段(2008年12月2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为拨付阶段。由市财政部门审核,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将补贴资金拨付。
五、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的申领程序
我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按照 "先缴后补,按月测算,年度补贴" 的办法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应尽快将2008年度全年的养老保险费缴纳到规定帐户,缴纳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008年11月20日,逾期未交费的将不再享受本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具体申领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本着方便群众、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将今年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申报保险补贴分为两类情况:
一是2006年、2007年已享受补贴,且2008年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需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3份(市就业服务局、市再就业办公室、市财政局各留存一份),并将个人联系电话填写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
二是2008年新申报享受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②个人有效《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市再就业办公室留存、复印件上报市财政);③按要求填写《邢台市2008年度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1,一式3份,以下简称 "审核表" ),连同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粘贴在申请审核表上)。
以上两类人员务必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就业服务局。
2、市就业服务局初审。一是市就业服务局要根据政策接受咨询,及时受理,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准确,并及时将个人信息填写《邢台市2008年度 "4050" 人员灵活就业申请养老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2)、《邢台市2008年度非 "4050" 人员灵活就业申请养老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3,与附件2,以下简称 "花名册" );二是市就业服务局要将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照 "花名册" 顺序逐人整理建档: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②《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③ "审核表" ;三是根据系统交费记录将享受补贴人员交费情况打印成册,并加盖市就业服务局、市劳动保障基金稽核征缴中心公章。同时,依据实际交费记录将 "花名册" 填写补充完整;四是按照 "花名册" 顺序逐人录入到《河北省下岗失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五是分别按照 "4050" 人员、非 "4050" 人员进行汇总测算,向市再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2008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的报告;六是将资金申请报告、系统数据和相关申请补贴材料(包括: "花名册" 及其电子版、系统交费记录、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审核表" 一式2份、《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1份及原件)上报市再就业办公室。
3、市再就业办公室复审。一是对市就业服务局上报的申请补贴材料及系统数据进行复审;二是打印出《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三是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原件的入库存放工作;四是依据市就业服务局的报告按程序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将上报、审核通过的人员《居民身份证》、系统交费记录、《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各一份及 "审核表" 、 "花名册" 等相关申请补贴材料移交市财政部门。
4、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市财政部门接到市再就业办公室的资金申请和移交的相关申请补贴材料后,进行审核,并上报市政府同意后拨付资金。
六、几点要求
1、申请人要认真填写表格,不得涂改(对看不清内容的一律不予审核),不得有空项,申报材料要真实有效。
2、从事2008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有关部门和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按照时间安排的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3、邢台市200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为一年,补贴标准最高按100%缴费基数执行。
4、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间,不得再享受其它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申请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一律由市再就业办公室负责留存,享受补贴期间《再就业优惠证》的管理按照《关于加强市本级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管理的有关规定》(邢市再就[2008]3号)文件执行。
5、对不符合申请条件,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补贴的,一经查实,将注销其《再就业优惠证》,追回被骗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邢 台 市 财 政 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