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邢台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9      发布机构: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202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关于2023年邢台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安排、《邢台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培育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十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提出未来五年和二〇三五美丽中国建设目标,部署“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任务,是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绿色发展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实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思想指引和动力源泉。

(二)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就“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具体任务,对实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绿色低碳发展主题,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全面加强能源、水、粮食、土地等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序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统筹用能结构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降碳、节能、减污、扩绿,进一步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扎扎实实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大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

(三)重点推进能源节约。坚持把能源节约贯穿于公共机构运行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持续推动公共机构采取能耗监测、用能诊断、节能改造等有效措施实现降耗增效。强化重点用能领域、单位、部位节能管理,着重抓好数据中心能效提升,研究探索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绿色发展路径,配合做好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遴选等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推动既有建筑实施围护结构、照明、电梯、供暖、制冷等用能系统设备节能改造,增强低碳、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作用,持续提高绿色建筑比例。

(四)深入推动节水护水。强化公共机构节水管理,推动落实水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年度下降指标,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我省首创的创新型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更多公共机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落地,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落实公共机构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开展公共机构用水统计,摸清用水现状,做好精准施策。

(五)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研究制定我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科学推进各类公共机构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依托全省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平台,组织各级公共机构开展线上自评及各级管理部门抽查评价。加强业务督导,定期通报工作成效,适时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专项联合检查。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活动。

三、有序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六)科学做好顶层设计。印发《邢台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抓好贯彻落实。完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编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标准。开展公共机构能耗数据会审,复核、更新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公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消费情况。

(七)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有序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摸清公共机构停车库、位现状,因地制宜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八)大力推进市场化机制应用。宣传贯彻国管局等三部委《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推进市直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落地实施。通过观摩学习、推介案例等方式,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更大力度推动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力争以规模化效应打造形成“邢台亮点”。

四、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九)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进一步规范节约型机关创建程序和标准,提升创建质量,实施动态管理,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回头看”评价,通报评价结果。积极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先进典型,总结展示阶段性工作进展成效,引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十)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落实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作用,带动各县(市、区)公共机构全面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研究编制《邢台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加强公共机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绿色回收进机关、进学校,完善在市直公共机构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参加全市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督查《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落实情况,举办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等减塑宣传活动。

(十一)大力弘扬绿色低碳文化。坚持不懈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日常宣传,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参加国管局绿色低碳讲堂、面授培训班等教育培训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借助媒体力量,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云”上平台,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实现全市全年活动参与人次超4万。

五、不断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

(十二)完善法规标准。持续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适时启动《邢台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修订,编制邢台市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汇编。推动节约型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创新型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等地方和行业标准的立项编制,研究制定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加快构建我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制度标准体系。

(十三)强化监督考核。印发《邢台市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提升数据统计质量和效率。开展“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中期评估,完成2022年度市直部门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迎接省管局对我市节能目标责任中期评估,参与县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中期评估。

(十四)增强示范效能。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组织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申报首批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组织申报2023-2024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对申报单位进行督导、初评。遴选、推荐优秀案例申报2023-2024年度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推介更多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先进成熟适用解决方案。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有效措施,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壮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高质量完成2023年和“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任务,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我公共机构力量。               

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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