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09-02-24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开展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既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部门服务形象、加快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市委《邢台市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明确五个目标,按照四个环节,开展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有行政审批权、收费权、罚没权等与发展联系密切的科室、单位和科级以上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方便快捷、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 "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个目标,为推进我市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邢台做出积极贡献。
二、四个环节
(一)提高思想认识(2月中旬-3月底)。
基本要求是:宣传发动,集中学习,统一认识,营造领导重视、干部行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1、搞好动员部署。2月18日,召开局务会,全局内部传达贯彻。2月19日,召开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全系统动员部署。2月25前,制定下发本局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活动步骤、具体措施、基本要求。
2、组织学习讨论。
学习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张云川同志、姜德果同志在省、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讨论主题:学习兄弟市近年来加快发展优化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同时围绕我省和本市发生的反映干部作风的一些典型事件深入讨论。
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与个人自主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为主。全局组织集中学习1次(参加人员:局领导、局各科处室科级以上干部);各单位组织本部门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组织讨论1次。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读书笔记不能少于3000字。
学习目标:通过学习讨论,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到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特殊必要性,充分认识到解决我局干部队伍作风上存在突出问题的现实紧迫性。
3、开展调查研究。确定两个重点企业为联系点。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等方面,局长带队、领导班子成员分几个小组深入下去、蹲点调研,开展走访座谈和下访接访等活动,全面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提出改进干部作风的思路和措施。调研工作要有安排、有反馈,及时上报,定期通报。
(二)查找突出问题(4月初-7月底)
基本要求是: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做到 "四个查找" ,即查找本单位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全局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查找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查找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在促进邢台和谐发展中存在的差距,研究确定改进方向。
1、广泛征求意见。结合 "企业评科室、单位" 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网上调查、深入基层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局的意见建议,同时,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3690133),在一楼总服务台设征求意见箱,在局门口发布征求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定期归纳梳理、分析汇总。
2、开展民主恳谈。坚持每两个月确定一个 "恳谈日" ,组织企业厂长经理、劳资人员、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行风评议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就作风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开展民主恳谈。恳谈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反馈。
3、提出改进措施。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和服务渠道,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并向社会公示相关服务标准、服务程序和办理时限。要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
(三)集中进行整改(8月初-10月底)
基本要求是: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务必求得实效。
1、简化行政审批。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进行全面清理,能取消的取消,能下放的下放,最大限度地进行精简。对保留的审批项目,也要本着 "流程最短、效率最高" 的原则,简化审批环节,优化业务流程,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加快行政审批网络建设,推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提高审批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2、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落实《邢台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文件要求,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自由裁量事项进行清理确定、细化分解,进一步排除非正常因素对行政执法的干扰,加快行政执法由 "弹性" 向 "刚性" 转变。
3、全面推行四项制度。一是公开承诺制。紧紧围绕本部门职能和年度目标,确定承诺事项,明确责任人、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监督。二是首问首办责任制。按照我局《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的暂行规定》,强化首问第一责任人意识,对于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并全程跟踪服务;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积极主动地帮助联系、搞好衔接,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三是限时办结制。明确各个岗位的事项办理时限,限时办结,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按时办结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领导的责任。四是考核评议制。按照会议精神,对科级以上干部 "归零" ,重新竞争上岗,并进行轮岗交流。结合年度考核,对全体工作人员作风情况进行评议定档,处在末位的给予 "黄牌警示" ,连续两年 "黄牌警示" 的待岗培训。结合本局实际,着手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4、查处违纪行为。认真落实《邢台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暗访、受理举报等形式,不定期对全局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损害公共利益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妨碍优化发展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不作为、乱作为" 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巩固活动成果(11月初-12月底)
基本要求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全面总结活动情况,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对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最终将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务实、管用、长效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
2、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各单位开展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搞好活动总结。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明确进一步改进作风的措施。各单位要对这次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的做法、效果、经验、典型、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完善推动作风建设的思路举措,形成专题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于12月5日前,上报局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局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带头参加活动,发挥表率作用,确保活动 "时间、人员、内容、效果" 四落实。
2、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做到 "五个贯穿始终" :把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素质贯穿始终,把查摆找准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把边学边改见成效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和全社会参与贯穿始终,把健全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打造 "务实、高效、廉洁" 的新形象。
3、创新活动方式。进一步解放思想,鼓励和支持各单位联系自身实际,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推动当前工作,不断丰富活动方式,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干部作风问题,解决影响和制约劳动保障创新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创造新的经验,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4、强化督导宣传。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工作调度等方式,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表彰正面先进,曝光反面典型。同时,各单位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主动与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在劳动保障网开设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专栏,在局内部开办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简报,要积极上报学习调研、查找问题、作风整改等情况,全面展示活动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努力营造开展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