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公共决策人口计生初审新机制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 2012-07-19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大环境,我市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全面实行公共决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初审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实行公共决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初审制度的背景
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并没有完全参与到公共决策中去,主要体现在 "三个不到位" :一是对人口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作用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不能主动将人口问题纳入发展全局统筹推进,没有将人口问题作为基础性因素综合考虑。二是相关部门出台的惠民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激励作用还不到位。各级有关部门在落实普惠政策过程中,对计划生育家庭考虑较少,使计划生育家庭不能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直接影响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三是计划生育 "一票否决" 的导向作用还不到位。从目前 "一票否决" 制度执行情况看,计划生育审查存在比较突出的滞后问题,增加了 "一票否决" 制度的执行难度,对人口计生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邢台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中央《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在总结近几年来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行公共决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初审制度的意见》,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公共决策时,实现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确立了人口计生部门的 "初审" 地位,为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实行公共决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初审制度的主要做法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实行人口计生初审制度必须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工作,对此,我市着力抓了三个方面:
(一)在党委、政府制定发展决策上,主动纳入。一是主动纳入发展全局。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时,人口计生部门固定列席有关会议,为党委、政府提供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决策依据,确保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2011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委列席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12次,分别就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区划调整、破产安置等重大决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二是提供科学数据支撑。我市人口计生部门在全员人口管理的基础上,同卫生、民政、教育、统计等有关部门建立了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部门之间人口信息的定期交换和资源共享。在三鹿奶粉、甲型流感、流动人口租房集中排查等重大社会事件中,人口计生部门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信息依据。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我市在桥西、巨鹿、任县、威县等县区先行试点,建立了公共决策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定期召开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对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首先提交领导小组共同审议,实现了 "一会把首关、一会统全局" 。
(二)在相关部门出台普惠政策上,提前介入。市直部门在制定出台普惠政策和重要文件涉及人口计生工作时,提前与人口计生部门进行沟通并征求意见建议,避免与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相抵触,切实让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2011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委共初审市级重要文件22个,积极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合理建议。一是在新民居、新农合、新农保等重大普惠政策方面,充分体现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先和优惠。2011年以来,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共增加一人份福利分配份额7619户,增加金额为89.6万元;享受农村低保7105户,涉及金额249.6万元;新型合作医疗优惠23.7万户,优惠金额468.4万元。二是在出生住院分娩补助方面,我市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家庭再增加补助50至100元。2011年以来,全市共增加补助3.8万人,补助金额210万元。三是在老龄人群入住敬老院方面,积极与民政部门合作,安排计划生育家庭的老人优先优惠入住敬老院,目前已有560名计划生育家庭老人在各县市区敬老院安享晚年。四是在破产企业下岗职工奖励政策落实方面,国资委主动与人口计生部门协商,将这部分奖励资金纳入破产程序,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截至目前,我市共对50家市属破产企业的4800名独生子女父母落实了奖励政策,其中落实独生子女父母10元奖励1661人,落实符合再生育条件而不再生育的一次性1000元奖励26人,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3113人,共发放奖励资金970.6万元。
(三)在评优评先和提拔任职上,提前审查。一是严格落实 "一票否决"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评优评先、提拔任职、考核领导班子以及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过程中,初审制度赋予了人口计生部门提前审核的权力,相关部门提前与人口计生部门沟通名单,由人口计生部门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计划生育审查。近几年来,市级共对4954个单位和5334名个人提前进行计划生育审查,共否决了174个单位和519名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否决了6名处级和67名科级干部拟提拔对象资格。二是严格规范干部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计划生育管理,全面掌握科级以上干部计划生育情况,我市对市、县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科级以上干部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了登记造册,共建立计划生育档案8715人,实现了评优评先、提拔任职计划生育审核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严格执行审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市委在研究提拔任用干部时,始终坚持 "三个不上会" ,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上会,完不成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的不上会,未经计划生育审查的不上会。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了 "多要孩子就别要位子" 的正确导向。
三、实行公共决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初审制度的成效
目前,我市实行人口计生初审制度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格局进一步完善。通过实行人口计生初审制度,我市各级真正实现了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例如:我市依托建设部门 "一卡通" 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一卡通" 管理模式;协调卫生部门对全市20个县级服务站全部发放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拓展了服务站的服务范围和发展空间;任县计生局还与卫生局合作,建立了出生实名制监控平台,为综合治理性别比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人口计生工作氛围进一步浓厚。人口计生初审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国策地位,相关部门在配合人口计生工作中实现了三个转变:即在重大公共决策上由过去的 "被动纳入" 变为 "主动纳入" ,在与普惠政策的衔接上由过去的 "事后协调" 变为 "事前沟通" ;在评优评先、提拔任职计划生育审查上由过去的 "上会再审查" 变为 "不审不上会" 。这一做法有力地提升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了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初审制度使相关部门的普惠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实现了有机衔接,充分保障了计划生育家庭的根本利益,有效调动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几年来,我市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由原来的80%达到现在的90%以上。市人口计生委民主评议行风排名也逐年上升,2011年在全市行风评议中位居前3名,参评的20个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全部进入优秀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