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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河北省防汛避险国道省道检修抢修和转移任务车辆免交通行费办法》宣贯部署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24-07-20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14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7月19日上午,市局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河北省防汛避险国道省道检修抢修和转移任务车辆免交通行费办法》宣传贯彻部署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玉学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出台后,省交通运输厅起草制定《办法》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办法》对汛前公路检修、灾后公路抢修及转移任务车辆免交通行费等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领导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是我们抓好防汛避险工作的“工具书”,为最快时间打通生命安全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
会议强调,要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一要形成工作合力。《办法》涉及交通、发改、财政、应急、防汛指挥等多个部门,还涉及行业企业、基层自治组织、群众等多个方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二要健全协同机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促请同级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做好通行证制发管理工作,优化申请签发流程,提高证件发放效率,确保通行证应申尽申、应发尽发。三要提高应急抢险能力。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一旦有灾情发生,要立即对受灾地区开展道路受损情况调查,全面统计公路损毁情况,及时组织队伍开展抢通工作。
会上,局公路海事科、局财务核算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对《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宣讲解读。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局领导、机关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局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