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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醉驾标准3倍多 酒驾男子酣睡路口
发布时间: 2024-10-31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2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超醉驾标准3倍多 酒驾男子酣睡路口
10月19日14时36分,威县交警大队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群众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停在自强路与友谊大街路口东南角左转弯区域,车上男子在驾驶位长时间未动。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后,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坐在驾驶位呼呼大睡,因怕该驾驶员突发疾病,一边敲车门呼喊驾驶员,一边联系120,同时,根据车辆信息迅速联系其家属。
民警将其唤醒打开车门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在确定驾驶员没有疾病后,民警初步判定该驾驶员涉嫌酒驾,遂带其至威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对驾驶员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乙醇浓度为258mg/100ml,抽取其静脉血液进行进一步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92.35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3倍之多。经询问,驾驶员刘某某承认当天中午喝了一斤白酒后继续开车上路行驶的事实。
在调取其驾驶证信息时,民警发现刘某某在2015年4月15日曾因酒驾被查处;在高速公路超速记满12分,2017年9月7日至今未参加满分学习驾驶证被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刘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其将面临刑事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