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邢台市百 泉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

发布时间: 2024-11-21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42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2024年11月18日,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邢台市百泉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下一步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次立法活动围绕“突出泉城特色,保持泉水持续涌流”目标,着力推进依法保泉、科学保泉,加强泉水保护法规体系建设,也有利于指导“国家市级水网先导区试点”建设,推进水资源的保护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也开创了泉水保护利用管理的新局面,让老百姓实实在在享受泉水带来的生态红利。

市水务局高度重视保泉立法工作,牵头起草《条例(草案)》。与市司法局相互协作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意见召开研讨会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本《条例(草案)》,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在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通过审议。

    《条例(草案)》立足邢台实际,突出泉域保护、泉城特色和泉水历史文化底蕴。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强化对泉域保护范围内分类制定差异化管控,建立泉域监测系统,实施泉坑岸线生态建设,开展泉域文化的发掘、利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