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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统计局四要求做好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名录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25-03-13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6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为不断夯实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性,加强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名录管理,按照国家局、省局《关于做好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名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邢台市统计局四要求开展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名录管理工作。
一是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份额。要全面做好建筑业企业名录的管理工作,摸清建筑业数据底数,进一步规范和牢固数据基础,提高数据质量。
二是要求加强沟通,联系帮扶。建立与住建部门的月沟通制度,及时了解企业资质等级申报变动等情况,了解大企业经营情况。对在库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帮扶,摸清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在报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是要求及时跟新,做好名录清理。对资质等级发生变更的企业及时在名录库系统进行清理。对资质证书失效企业做退库处理,对资质证书已更新的企业及时做月度变更申请,对主营业务不再是建筑业的企业做退库处理。确保在库企业新资质等级编码准确无误,符合建筑业制度入库要求。
四是要求加强入库管理,确保应统尽统。加强新增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审核,严格审核新增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对名称中含有“科技、加工、销售、实业、园林绿化、勘探设计、钢结构、设备租赁、劳务服务、劳务派遣、家居装饰”等的企业,重点核实其主营业务是否建筑业,对主营业务为勘察、设计、监理等的企业不得纳入建筑业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