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3-2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4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彻底改变我市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用一年时间在全市开展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现将《邢台市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和《邢台市‘清洁城乡、保护健康’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邢台市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通知》精神,改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预防和控制各种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爱卫会决定2009年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以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为动力,以城区 "三年大变样" 、争创省级卫生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开展以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突出问题,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民大卫生观念,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消除和减少各种疾病发生和传播的因素,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到2009年底,以县为单位25%的村基本达到县级卫生村标准,15%的村基本达到市级卫生村标准,全市有550个村基本达到市级卫生村标准;新增省级卫生镇3个、省级卫生村25个、市级卫生镇8个。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98%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59%以上。
(二)城镇卫生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到2009年底,城区25%的单位基本达到县级卫生单位标准,15%的单位基本达到市级卫生单位标准,全市有400个单位进入市级卫生单位行列。新增省级卫生县城1个、省级卫生单位40个、市级卫生县城4个,使全市省、市级卫生县城比例分别达到20%、60%以上。
(三)健康教育不断深化。到2009年底,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60%和50%以上。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90%、80%;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70%、60%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强力启动,集中整治(3月中旬~4月底)
1.动员部署。市爱卫会3月中旬召开全市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电视电话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和市爱卫会成员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做到层层动员、强力启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迅速投入到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活动中来。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县(市、区)政府。
2.整治环境卫生。在城镇彻底清除街巷、居民区(城中村)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突出整治乱堆乱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等现象,彻底解决城镇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农(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的脏乱差问题,严格落实 "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卫生责任制度,提高城镇卫生综合管理水平,实现城区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在农村全面整治村容村貌,清理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消除 "五乱" (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放、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现象。建立卫生清洁制度,加强农户畜禽规范饲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源,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逐步做到采取卫生填埋、高温堆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处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在机关单位开展大整治、大清理、大扫除、大清洗。发动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搞好机关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建立周末卫生日制度。特别是大、中、小学、托幼机构、农民工居住地等场所,保持环境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3.春季灭鼠除害活动。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扎实开展春季灭鼠除害活动。规范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CO)管理,加强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的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爱卫办及各县(市、区)政府。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5月~10月底)
1.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省卫生村标准》和《省卫生单位标准》,制定卫生创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已命名的各级各类卫生单位,按照新的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自查、复查、复核。责任单位:市、县(市、区)爱卫会。
2.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开展水质卫生评价和监测工作,强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临城、南和、广宗、临西、南宫等县(市)要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认真开展农村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按时完成农村水质卫生监测任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做好新河县、柏乡县、平乡县的农村水质卫生监测工作,三县的水务局要及时提供饮用水工程清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密切配合,确保农村水质卫生监测任务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威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国家农村改厕项目的示范作用,制定农村改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政府投入,落实配套资金,引导农民积极改造和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改厕步伐,如期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其他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试点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每个县市区都要选择部分村、户作为改厕示范村、示范户,按照 "双瓮漏斗式" 、 "三格式" 、 "沼气式" 模式进行改建,2009年改厕示范村、示范户争取达到5%,2010年达到15%。
3.强化城镇卫生管理。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不断巩固突击整治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在做好城市道路、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同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业集团。
4.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利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大力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进农村、进街道、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万家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利用各种媒体传播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邢台日报社、市爱卫办及各县(市、区)政府。
今年8、9月份,再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行动,城乡联动,集中整治,巩固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成果,为建国60周年献礼。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及各县(市、区)政府。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高 (11月~12月底)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开展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评估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整治不力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要把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作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的切入点,按照《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建立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全民义务劳动、居(村)民卫生公约、除四害管理等责任制度,形成长效运行机制,确保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活动取得扎实成 效,惠及城乡广大居民。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及各县(市、区)政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开展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爱国卫生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工作精力向这项活动倾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检查和调度工作进度,及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级爱卫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开展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活动。要建立责任单位联络员制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信息,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办专栏和专题节目,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同时,及时宣传和报道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活动情况,推广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环境卫生 "脏乱差" 和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采取多种渠道,听取群众关于环境卫生、除 "四害" 等方面的投诉,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督导检查方法,坚持突击和经常相结合,以加强日常管理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相结合,以公开曝光为主;专家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以群众评议为主,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活动的顺利开展。市爱卫会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县(市、区)、各单位进行暗访检查,并向全市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在媒体公开曝光。活动结束后,以县为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市爱卫办进行评估验收,对活动开展好的要进行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对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主题活动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各县(市、区)爱卫会每月要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典型和进展情况, 并于2009年12月10日前,将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活动总结报市爱卫办。
邢台市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大会精神,加强对全市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的领导,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全民发动、舆论宣传、督导检查等方面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邢台市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 长:常丽虹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侯书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石怀瑞 市卫生局局长
田留双 市建设局局长
张志峰 市城管局局长
滑惠芳 市爱卫办主任
成 员:王振刚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林朴 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
孙清水 市卫生局副局长
樊开源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晓英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文龄 市环保局副局长
冯锦水 市交通局调研员
胡天兴 市农业局纪检书记
高军明 市水务局副局长
赵志英 市广电局副局长
季 节 市水业集团副总经理
薄国纯 邢台日报社副总编
王 龙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 进 市旅游局副局长
龙兴洲 桥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赵炳旭 桥西区委常委、副区长
岳 杰 邢台县副县长
魏永菊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2.研究部署活动中的有关工作;
3.召开经常性的协调会议、活动例会和现场办公会议;
4.负责解决活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针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七楼701和二楼212房间,电话:0319-2113917、2113928。
办公室主任:滑惠芳 市爱卫办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王林朴 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兼)
孙清水 市卫生局副局长(兼)
李善辉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任卫红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许 晨 市委宣传部副科长
张 林 市爱卫办主任科员
董 波 市城管局副科长
孙贵平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徐北钧 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李 洋 市食药监管局科员
石 磊 市卫生局科员
张保国 市疾控中心科长
李彦忠 市卫生监督所科员
魏克英 市疾控中心科长
具体职责:
1.负责全市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的日常性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活动工作的决策,实现领导小组提出的活动总体目标,做好调查研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分析情况,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3.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共同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4.负责对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问题督促跟踪整改;
5.及时发布工作信息,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6.负责活动中文件、资料归档管理;
7.负责制定活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提出奖惩意见;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宣传报道三个工作组,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一)综合协调组(电话:2113917)
组 长:张 林 市爱卫办主任科员
成 员:李 洋 市食药监管局科员
李 真 市卫生局科员
郑 芸 桥东区爱卫办副主任
韩 洁 市爱卫办科员
具体职责:
1.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工作,提出决策的建议;
2.负责策划、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联络接待、信访处理工作;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任务,落实检查各阶段工作;
4.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整理印发;
5.负责制定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爱国卫生运动检查考核标准,依照检查考核标准组织实施检查考评和问责;
6.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导检查组(电话:2113928)
组 长:徐北钧 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成 员:石 磊 市卫生局科员
董 波 市城管局副科长
张保国 市疾控中心科长
苏 铭 市卫生局科员
具体职责:
1.负责督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活动工作目标任务;
2.深入基层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调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相关地方、单位及时改正,发现好的和差的典型,向宣传报道组推荐表扬或通报批评的典型材料;
4.负责对各县(市、区)、各单位卫生创建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制定全市活动检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活动的工作目标进行阶段性调研评价;
6.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报道组(电话2291510)
组 长:孙贵平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许 晨 市委宣传部副科长
魏克英 市疾控中心科长
赵英录 市疾控中心科长
李彦忠 市卫生监督所科员
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活动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联系新闻单位搞好活动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对活动各阶段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系列报道和跟踪报道;
3.编发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活动专题报道和简报;
4.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5.负责组织对各县(市、区)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和环境卫生状况满意率调查;
6.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