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4-02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48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邢台市交通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交通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6、7月份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持续发生强降雨,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产生强降雨、形成洪涝灾害的现象随时可能发生。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准备工作。防大汛、抗大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交通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 的方针,提高思想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准备工作,时刻处于临战状态。

2、加强防汛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手机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要于每月初将本单位的值班安排上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值班制度执行不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不在位,出现脱岗、漏岗等现象,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3、加强抗洪抢险演练,提高抗洪抢险能力。通行费管理处、运输管理处、养路费征稽处、公路开发经营总公司组织的抢险队伍,要加强日常抗洪抢险演练;交通战备办公室要尽快组织战备钢桥架设队伍进行架设演练;运输管理处、市运输总公司组织的客、货运输车辆,以及公路管理处、路桥建设总公司、道桥建设工程处组织的抗洪抢险机械要注意进行保养,并加强抗洪抢险实战演练,提高抗洪抢险能力。要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尽快抓好演练,确保抢险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防汛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参加抗洪抢险的所有人员要24小时开机,确保在洪灾险情出现时,能及时联系,进行调度。

4、做好防汛物资的检查、登记,明确专人保管,并将联系电话上报市局办公室,以备发生洪灾险情时进行统一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