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关闭市区自备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8-24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6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邢台市关闭市区自备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邢台市关闭市区自备井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自备井关停与地下水限采工作的通知》(冀政〔2005〕5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水价格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66号)要求,我市从2003年9月至2008年9月共分两批关停市区自备井317眼。随着公共供水条件的改善和引水工程的实施与覆盖,开展第三批市区自备井关停条件已经成熟。根据《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基本目标》等文件要求,决定继续分期分批关闭现有自备井。结合《邢台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关闭自备井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地下岩溶水超采,维持平衡,促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关停自备井的原则:一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按照 "优先使用再生水,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浅层水,有效保护岩溶水" 的原则,确保用水安全;二是从实际出发,按照优水优用与降低成本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结合、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分类确定;三是予以保留的自备井要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限量开采、强化实时监控,并随着公共供水条件的改善和引水工程的实施与覆盖,适时关停。
二、关闭自备井的范围及要求
关闭自备井的范围是:①市区范围内公共供水主干网覆盖区;②在一年内能够利用地表水区域内的自备井。根据上述范围决定利用一年半的时间完成第三批市区自备井的关闭工作,初步统计124眼自备井,其中深井52眼,浅井72眼。2009年计划关闭75眼,2010年计划关闭49眼。
第一类改用中水。2009年12月30日前关闭兴泰电厂及邢台旭阳焦化4眼深层自备井。
第二类改用地表水。2009年9月30日前关闭德龙公司5眼深层自备井;2010年6月30日前关闭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冶金厂)、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轮胎厂)5眼深层自备井。
第三类城中村及生活区改用集中供水。2009年9月30日前关闭冶金生活区2眼自备井;2009年11月1日前关闭桥东区五里铺、碾子头、淮家屯、南瓦窑、孔村等5村7眼自备井;2010年11月1日前关闭桥东区三义庙、北郭庄、母家场、拐角村、辛庄和桥西区后炉子、百虎、张家营、张东、苗王庄、南大汪、北大郭等12村17眼自备井;2009年8月30日前关闭市二中新校区、邢台技校2眼自备井。
第四类市区取水户改用集中供水。2009年11月30日前关闭方圆集团、蓝鸟家俱有限公司、邢台电缆厂、火车站供电段、地质十一队等51家单位55眼自备井;2010年11月30日前关闭邢台物产机电公司、牛奶公司、建新游泳池等24家单位27眼自备井;其它没有关闭的自备井,随着供水管网的延伸,将逐步予以关停。
第五类关停应急备用水源井。依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自备井关停与地下水限采工作的通知》(冀政〔2005〕59号),建立的26眼应急备用水源井在条件具备时逐步关停。
另外,在关闭的过程中,市水务局和水业集团要注意通过组织排查、群众举报等方法发现隐匿偷采的自备井,坚决予以打击关闭。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8月25日-8月31日)。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在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关闭自备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依法用水观念。三是召开动员大会,并对参与关闭自备井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组织关闭阶段(2009年9月1日-2010年11月30日)。具体办法为:
1.对自备井单位实行先通水后关井。市水业集团负责自备井单位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工程的勘察、设计、预算、组织施工及各项服务工作,做到供一处关一处,确保不间断供水。
2.实行统一关闭的办法。对应关闭的自备井,由市水务局限期吊销应关停自备井单位的《取水许可证》,下发关停通知书。
3.关停自备井过程中,要根据自备井井况,采取 "封存和封停" 两种不同处理方法。对于水质好、出水正常、井况良好,发挥其水资源储备、应急功能。对水质差、井况较差的自备井,采取拆除水泵及设施、回填方法处理。
4.凡按规定期限完成自备井关停任务的单位,由水业集团给予优惠政策,正常接用市政道路公共供水管网的设计、工程等费用全部免收,内部供水管道改造及施工技术上有困难的,无偿提供技术支持;未按规定限期完成关停任务的单位,由市水务局下达限期关停通知书,依法吊销其自备井《取水许可证》,按非法取水处理,实行强制关停;对拒不执行关停通知,无理取闹,阻碍关停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三)总结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关闭自备井工作认真总结,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转入正常管理阶段。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务局为市区自备井关停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由于关闭自备井涉及用水户的局部利益,难度较大,参与此项工作的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关闭市区自备井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临时重点中心工作,通力协作,强力推进,形成强大合力。
(三)严格奖惩。邢台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要与市水务局、 "三区一县" 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区及周边自备井关停工作和供水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对行动快、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对行动迟缓、态度不积极,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1.邢台市区关闭自备井计划表
2.市区当前应急备用水源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