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文化局、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08-03-10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8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各县(市、区)文体(教文体)局、财政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全省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7]24号)和省文化厅、省财政厅《河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冀文社字[2007]42号)精神,管理使用好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全面实施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到2010年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范围和原则
(一)补贴范围为全市担负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性放映任务的电影放映单位。
(二)政府公益放映补贴,本着对不同所有制放映单位一视同仁的原则,确保公平、合理、及时到位。
二、场次统计、补贴标准
(一)公益放映场次按每村平均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确定,场次统计标准为:放映一部故事片、或一部长纪录片、或一部长科教片各为一场;短科教片累计放映5部次为一场。
(二)场次补贴标准为每放映一场公益电影财政补贴100元(放映设备折旧费、设备配件购置、设备维修、影片节目下载、办公、管理等费用)。按照省文化厅、省财政厅《河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冀文社字[2007]42号)要求,除中央财政每场补贴50元外,其余50元由省、市、县级财政按县级财力水平分类分级进行定额补贴。县级财力划分标准:2004-2006年三年人均财力排位前30名的县(市)为一类县。2004-2006年三年人均财力在全省处于中间水平的55个县(市)为二类县,2004-2006三年人均财力排位后50名的县(市)为三类县。
1、对一类县,省、市、县(市)财政每场分别补贴10元、10元、30元。
2、对二类县,省、市、县(市)财政每场分别补贴15元、15元、20元。
3、对三类县,省、市、县(市)财政每场分别补贴20元、20元、10元。
以上三类县均不含扩权县(市)
4、对扩权县中的一类县,省财政每场补贴20元,县级财政补贴30元;对二类县,省财政每场补贴30元,县级财政补贴20元;对三类县,省财政每场补贴40元,县级财政每场补贴10元。
5、对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大曹庄,市级财政每场补贴20元,区级财政每场补贴30元。
三、补贴办法
(一)国家和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指标,每季度末拨付一次,由各县(市、区)服务站按放映场次规划,每季度对当地农村数字电影公益场次进行统计,经县(市、区)文化局复核后,由市院线公司汇总后,报市文化局、财政局审核。市文化局、财政局对市院线公司所报当地农村数字电影公益场次统计申请表进行审核后,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申请补贴资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和省级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在接到国家、省补贴资金预算指标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指标一并下达县(市、区)财政局。
(二)县(市、区)财政局在接到国家、省、市补贴资金预算指标后2个工作日将国家、省、市补贴资金连同县级财政补贴资金一并拨付市院线公司设在该县(市、区)服务站的农村电影专项资金账户。县(市、区)服务站收到补贴资金之日起,在提取放映设备折旧费等相关费用(附后)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补贴资金全部发放给承担公益放映任务的农村电影放映队。
(三)县(市、区)服务站将提取的放映设备折旧费等相关费用及时上缴市院线公司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市院线公司按规定及时将收取的放映设备折旧费上缴省财政厅指定的农村电影放映设备更新资金专户。
(四)各级财政给予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场次补贴标准,发放数额和发放程序,市、县(市、区)文化局均应向市院线公司、电影服务站和放映员公开,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补贴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一)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是财政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二)建立责任书制度。每年1月底前,市文化局与市院线公司,市院线公司与县(市、区)服务站和放映队互相签订当年公益放映场次责任书,确保公益场次放映责任落实到人,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建立严格的场次补贴考核制度。采用省文化厅统一制定的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回执单(附后)。放映队每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如实填写一份放映回执单,回执单要经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县(市、区)文化部门审核盖章后,送市院线公司汇总,上报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审核。
(四)建立公益放映场次公示制度。县(市、区)服务站、放映队都要建立明确的公益放映场次放映到村的公示制度,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
(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市文化局负责对全市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市院线公司负责对全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市文化局将会同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建立检查制度,对市院线公司、服务站、放映队实施公益电影放映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暗访等。
(六)每年由市文化局下达全市公益场次任务指标,分配政府补贴资金,并按照先放后补的原则进行发放。
三、罚则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核减直至停止补贴,取消放映资格。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作出赔偿。
(一)对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管理不完善,责任不到位,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
(二)县(市、区)财政补贴资金不到位的。
(三)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
(四)虚报公益放映场次,统计数据不实,或报表上报不及时的。
(五)财政场次补贴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公益放映向农民群众乱收费的。
(七)放映未经市文化局审查通过的,走私或无版权、无《电影片公益许可证》影片的。
(八)利用数字放映设备放映盗版、侵权音像制品的。
(九)公益放映质量不好,服务效果较差,群众反映较大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
邢台市文化局 邢台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