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26     字体:[  ]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邢台市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xtgasqgk@163.com,联系电话0319-22020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邢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和规范地公开市级公安机关政务信息,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728条,其中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3条,微博微信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745条。2023年以来,共接到建议提案49件,均全部按期办结答复,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符合公开条件的,均于15日内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全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优化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持续提高服务质量。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全部办结,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警务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逐条逐项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其他相关工作。2023年,再次修订了《邢台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公安局在互联网门户网站“邢台市公安局”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制度、法定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策、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开通了“办事服务大厅”,治安、交警、出入境、禁毒、网安、科信等业务连通河北政务服务网,可直接享受快捷便利的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对发布信息坚持“一事一审”,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不出现泄密问题。全年未发生失泄密案(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文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57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63210

行政强制

315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810.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4

0

1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在政府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信息发布需更加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需进一步强化。三是存在人员专业度欠缺的问题。

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流程,重点对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机制进行再细化再完善。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的规范运行管理,不断完善、拓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项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切实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持续加强公开信息管理,依法依规确定政务公开内容,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更安全、更稳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全市公安机关共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新闻宣传稿件1182篇。其中,中央级117篇,省级553篇,集中宣传工作成效、亮点经验、先进典型,大力展现邢台公安新担当、新作为、新风貌。特别是在新媒体迅猛发展的大形势下,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把握新理念、掌握新技术,策划宣传创意,攻破技术壁垒,推出了一批创新技术的新媒体作品,一经发布,被公安部、省公安厅新媒体平台纷纷转载。邢台公安3个新媒体账号和3部新媒体作品受到省公安厅通报表扬,5部作品在全省政法“三优”新媒体评选活动中获奖,获奖数目在全省公安系统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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