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延续注册

发布时间: 2009-07-29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83     字体:[  ]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护士条例》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单位或个人
办理条件:1.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满5年; 2.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3. 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负责办理延续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4. 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不予延续注册。
办理手续: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 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签批
公示方式: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办理时限:如无特殊原因,市卫生局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批复。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9-2686515
监督电话:0319-2113900
办理地点邮编: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卫生局窗口 054000
咨询渠道:0319-2686515
办理渠道: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卫生局窗口
状态查询: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