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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系统切换期间医保业务办理 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1-04-26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54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按照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工作要求,我市医保系统将于2021年4月30日18:00起停止运行,预计停机三周后上线测试运行,分级分批恢复医保业务办理。具体时间根据系统切换进度予以调整,届时将通过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告。为保障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现将系统切换期间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市域内就医业务
停机前无法办理出院的,无需中途结算,可在新系统正常运行后由医疗机构重新上传处方明细进行结算。
二、异地就医业务
(一)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需异地就医的,可提前(2021年4月30日18:00前)通过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补充备案。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信息变更业务,需在系统切换完成后办理。
(二)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切换期间异地就医人员暂缓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待系统正常运行后再进行结算(未备案的需先补充备案);未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特别提示:自4月26日起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暂缓办理手工报销和生育津贴核定支副业务,切换后新系统可能存在运行不稳定而导致延时结算的情况,望广大参保人员谅解)。
(三)待遇享受。系统切换期间异地就医人员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均按正常备案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三、门诊慢特病及特药人员待遇享受业务
请门慢特病、特药人员尽量在停机前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备足药量;系统切换期间确需就诊就医购药的,相关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新系统正常运行后到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报销。
四、征缴业务
停机期间暂停征缴业务,因系统切换导致4、5月份欠费的,不计算滞纳金。系统切换前已发征集单,但未成功缴费的,由医保部门、税务部门进行回退处理,新系统正式运行后,由医保部门批量推送并经缴费人核实后进行缴费。
已做新生儿参保登记,因停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缴费的,开机后请代办人到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五、一次性趸缴业务
系统切换前已办理基本医保趸缴业务,但未成功缴费的,由医保经办机构做回退处理,停机期间不再办理,新系统正式运行后,依据政策办理。
附件:1.《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2.《职工经办业务明白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