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商务局 关于遴选河北省“2024年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活动承办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1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141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邢台市商务局

关于遴选河北省“2024年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活动承办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河北省商务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商运行字〔2024〕2 号)《河北省“2024年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家电家具以旧换新承办企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销售规模大、商品品类全、服务质量优的家电或家具销售企业;

(二)承办企业要有自建或已搭载现有的系统平台,用于记录和查询以旧换新交易信息、家电家具预约回收、拆解、统筹物流配送等;与备案的回收企业和拆解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家电家具售、收旧、拆解报废形成闭环,并提供相关环节的资料;

(三)承办企业要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负责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工作,做好旧家电家具上门回收、拆解、新家电家具配送等沟通协调工作,做到帐物一致、账目清晰;

(四)承办企业要有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

(五)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失信纪录。

二、申报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2023年家电或家具零售额

(三)企业家电或家具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或者工作安排(必须含社区宣传计划,可配合结对子的回收企业入社区活动进行)

(四)家电或家具回收处置资质证书,或与有相关资质的家电或家具回收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需提供合作单位家电、家具回收处置资质);

(五)邢台市家电家具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附件1);

(六)邢台市家电家具以旧换新企业销售网点统计表;

(七)邢台市家电家具承办企业承诺书(附件2)。

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商务局推荐。市商务局审核确定入围承办企业名单后报河北省商务厅。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承办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正式行文推荐(加盖公章)。企业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须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7点前报送至邢台市商务局207房间,逾期不再受理。市商务局经审核后确定入围承办企业名单。

 

附件:1、邢台市家电家具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     

2、邢台市家电家具承办企业承诺书

 

联系人:梁媛媛

 话:0319-2688922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