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8      发布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212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政民互动,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的台阶;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邢台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民爆行业监管企业、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行政执法检查二是结合简政放权,及时公开市工信局权责清单,并按要求适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三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设立了预决算工开栏目,按时限要求公开我局预决算信息。四是规范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公开和解读有关政策法规、重点活动、重要成果等信息。2023年共开展新闻发布会2次,分别对《邢台市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关于稳住全市工业经济大盘的六条政策措施》进行了主题发布。五是按照时限要求在办理完成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后15日内在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对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认真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局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保证各渠道畅通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将制定的《邢台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在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更新。同时,设置了政策文件的有效性,并设置了专门栏目和链接集中进行公开。二是按照国办公开办要求的统一格式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发布了我局工作年度报告,做到了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发布及时。我局今年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三是在局网站公开了2022年国务院政务公开要点中提出的疫情防控等信息情况,确保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在局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采用国办公开版函[2019]61号文件推荐的板面设计要求进行了公开,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内容全面。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加强省、市新媒体矩阵联动和工作协同,实际转载推荐转发的信息,妥善处置交办的公众留言;积极做好省、市政府微信宣传推广等工作。

(五)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我局有对本部门日常读网检查的管理人员,确保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2022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多条,其中,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00余条。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和检查,组织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培训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和企业期望和需求。2023年,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要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平台和市工信局网站,实现政务信息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工信系统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2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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