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高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发布机构: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113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2023年,我中心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我中心按程序发布收储公告9个,挂牌出让公告13个,拍卖出让公告1个,划拨、出让成交公示 27个。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为更好地把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界限,提高了发布效率和内容的准确性,我中心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公开的类型,同时根据情势的变更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中心紧紧围绕新区规划建设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邢台日报、牛城晚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等各类平台作用,真实、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回应咨询,依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我中心将结合党政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情况进行定期自查,及时整改网站上的错链,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是否规范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中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指示的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不足,主要部分划拨供地公示内容还未实现国土内网和互联网的贯通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加强信息更新和维护。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开意识,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高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土储)(1).docx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土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