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发布机构: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68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2023年我大队主动公开信息15条,其中包含了行政执法类、财政财务类信息。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大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规定依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行政执法等信息。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大队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强化监督保障。大队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大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保持良好,但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对依申请公开方面的规定的理解还需进一步加深: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意识不强,政务公开网站采用信息量较少;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下一步大队将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动员安排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邢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消防大队(1).docx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消防大队(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