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5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19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邢台市林业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助力邢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市林业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302条,在部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03条。通过市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政策文件16件。我局在部门网站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在微信订阅号设立“政策与法规”标签,在网站专栏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同步转发我单位负责执行的国家、省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38条,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解读等;专栏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5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在我局官网主页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指明,开设了网络、信函和当面申请等渠道,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3年我局仅收到依申请公开1份:11月22日,我局通过邮箱收到群众关于公开《邢台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申请,在电话联系确认收到后于次日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办复率达到了100%。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遵守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实行信息保密三级审核制度,不发布不宜公开信息内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政府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

(四)推动公开平台建设。主动通过邢台市林业局官网、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林业信息传播。我局办公室指定定专人负责对局网站进行读网检查并建立台账,2023年共发现并整改问题14个。在局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版面设计包括政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6个内容。现共有微信订阅号、今日头条及新浪微博三个平台的政务新媒体,其中微信订阅号粉丝从年初300余人增加至如今1300余人,传播力明显提升。本年度分别发布信息110条、158条、102条,做到了及时更新、内容丰富。

(五)强化监督保障。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确立单位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考核项目,对相关科室进行监督评价。12月1日,我局召开政务公开会议暨培训会议,传达了政府办于11月16日-17日培训会议精神,并听取全省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会内容。会后,根据局党组要求形成《公众号编辑安排》,探索多科室共同制作政务公开信息办法,以实操提升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同时,我局总结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形成题为《邢台市林业局扎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文章,掌上邢台客户端、河北日报客户端刊发我局工作做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通俗;二是政务信息的更新、录入还不够及时,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一支优秀的队伍。

2.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聚焦新特点、新变化,积极做好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并注重运用多种解读形式,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机关各科室的联系沟通,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4年1月24日

  

文档版:邢台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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