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5      发布机构: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114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能,积极推动基本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度我办在政府信息平台共主动公开了财政方面信息。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加强信息管理,明确工作人员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归档管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保密制度规定,由承办人拟定意见,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领导逐级批准后才能公开。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邢台高新区发布”等区级信息发布平台,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在工作开展中及时收集发布信息,确保平台信息发布。

(五)强化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和政务公开考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对标对表,实时查漏补缺分类推进问题整改,持续强化政府公开信息的日常检查、更新和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因行政区划代码以及职能不完善等因素影响,部分业务如退役、统战等职能不全;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具备执法权,相关工作信息较少。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作风,做到持续加强信息依法公开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点办2023年度)(1).docx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点办2023年度)(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