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93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省、市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的指导帮助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强化政策解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重点公开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重点领域工作动态、重大民生信息等工作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版中公开政府信息905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动态100条。二是1月30日,我局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致函,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涉访涉诉社会风险隐患等问题的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启动预警提醒推送工作,主要推送申请人提出的涉及土地征收、土地收储出让、土地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规划管理和矿政管理方面内容,及时提醒各县(市、区)做好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0件,其中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3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88件,其中当面申请27件,来信申请408件,电子邮件申请53件。答复省厅转办25件、市政府转办99件。收到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7件,未收到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群众合理投诉举报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一是要求各科室、各单位拟制公文时,填报《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按照公文内容确定公开属性,在附注位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二是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建立健全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四)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落实,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配合。二是按照政务公开管理相关规定,制作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签》和《明白纸》,并注明办理流程及办理意见,力求答复程序规范化。三是对重大、疑难或存在社会风险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调度相关科室和法律顾问进行研究,确保答复内容明确、合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9.5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3

3

0

0

311

1

4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17

0

1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2

1

0

0

139

1

19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6

0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14

0

1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7

1

0

0

139

0

2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13

0

14

3.其他

9

0

0

0

17

0

26

(七)总计

163

3

0

0

328

1

4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5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依法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宽;二是推进政策宣传、政策解读要进一步增强时效性;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在下步工作中,一是加强宣传和解读。我局要拓宽政策文件宣传渠道,既要按照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信息;又要结合重要宣传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与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工作沟通,也要将政策文件解读到位、宣传到位。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律实务培训计划,加强对各科室、各县(市、区)局工作人员培训和指导。三是加强交流和咨询。2024年我局成为第一批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的市直单位,2025年度要利用优势,加强与市政府、信都区法院、市中院及市司法局涉案法律业务交流,力争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及时、准确,避免涉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总金额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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